一、法定继承人死亡如何办理继承

法定继承人死亡办理继承的处理方式是代为继承或转继承。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再转回被继承人的财产,重新分配。

二、转继承应具备什么条件


(相关资料图)

转继承应具备的条件有:

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找法网提醒您,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其依合法遗嘱有权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4.转继承是两个直接继承的连续,是由被转继承人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

三、代位继承的手续是怎样的

代位继承的手续如下:

1.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参与继承;

2.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公证的户籍证明参与继承;

3.代位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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