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开始排海。

受此影响,与日本毗邻的韩国市场盐价大涨,民众“举国囤盐”,而在国内,一些地区也刮起“抢盐潮”。

“超市又没有盐卖了。”“核污水要来了,囤起来!”“没必要囤吧,‘非典’时期囤的盐吃完了吗?”……在长沙部分小区的业主群里,关于“囤盐”、买盐的话题讨论也十分热烈。


(资料图片)

日本排放核污水,确实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但几乎第一时间,已经有专家公开表示,抢盐确实是没必要。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从N95口罩到“连花清瘟”再到去年的“布洛芬”,“囤货”,似乎成为恐慌情景下,唯一能够给予安全感的行为。光是“囤盐潮”,近二十年来我们便经历过数次:

2003年,“非典”流行期间,中国大陆许多地区发生抢购食盐现象,原因是传言“碘盐可以预防‘非典’”;

2011年3月,日本海啸引发地震,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三个反应堆堆心熔毁,全国多地也出现食盐抢购潮,原因是谣传“碘盐可以防辐射”;

2008年汶川地震时期、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也均发生过食盐市场的波动;

2023年的今天,历史似乎再次轮回重演。

其实,过度囤积没有必要。

“抢盐”行为是一种集群行为。

食盐是一种生活、生存的必需品。依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抢购食盐的消费者主要基于一种生存需求(最底层需求)的冲动。这种冲动具有一种超越任何其他需求的优先等级。

从传播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在个体对核污染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海洋污染可能导致食盐紧缺”的紧张情绪在人群中迅速传播,推动着个体与集体行为保持一致。

在这种特殊情况中,人们不愿意去理性思考问题,而是出于一种“蜥蜴式的大脑思维”,以眼前看到的事实(别人在抢购食盐)作为预判未来事态发展的主要依据。于是,大多数人未进行理性思考,就做出了和周围人一样的条件反射。

“沉默的螺旋”理论表明,当社会大众都出现“抢盐”行为时,个人迫于害怕被社会孤立的恐惧心理,只能甘于“沉默”,而非充当一个“中坚分子”进行主动辟谣。

“第三人效果”理论也显示,在面对大众媒介的负面信息时,人们往往倾向于“高估”大众媒介信息对他人的影响,而“低估”对自己的影响。尽管一部分人能认知到“盐的提取并非仅仅来源于海水”,但因害怕别人都会受到谣言的影响,从而使得自己处于“抢不到盐”的“劣势”地位,因此产生趋同心理,加入“抢盐”大军。

不需要抢购食盐的理由有很多。

我国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管理。具体到湖南,主要是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今年4月到5月,湖南率先在全国食盐行业启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从食盐生产的源头上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强化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我国食盐来源以井盐为主。韩国食盐来源较单一、依靠海盐。而我国食盐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井矿盐、湖盐、海盐。生产食用盐使用原料中,井矿盐、湖盐、海盐的构成比例,分别为61%、17%、22%;食盐产品结构,则是井矿盐占比87%、湖盐占比3%、海盐占比10%。无论是食用盐使用原料,还是食盐产品,海盐占比都较少。“我国的食用盐以内陆盐,比如湖盐、井盐等为主,不必担心食用盐供给问题,民众无需盲目‘囤盐’。”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放射卫生防护所主任陈东辉表示。

我国食盐储备量充足。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5154.6万吨,2022年达到了4986.4万吨。而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化工和建筑,用于食用的食盐每年消耗量在700万吨左右,仅湖盐、井盐的产量就足够满足全国食用盐的需求。

24日晚,中盐集团发布声明,中盐集团是世界最大的食盐生产企业,食盐产能超过1000万吨/年,其中井矿盐占比95%、湖盐占比4%、海盐占比1%。并且,中盐集团在全国有完善的产销企业布局,食盐储备供应充足。在2003年‘非典’肺炎、2008年汶川地震、2011年日本大地震和近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历次市场波动中,中盐集团均很好地保障了食盐市场供应。

我国对食盐质量检测有着严格、完善的标准体系。中国盐业协会执行理事长王小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有严格的食品安全规定,国内的产盐量也满足需求,不建议效仿韩国民众囤盐的做法。

在2011年福岛发生核泄漏事故后,我国已经对日本进口食品出台较为严格的检测标准。2012年至今,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已纳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畴。关于放射性物质的标准,在我们国家也早有制定,例如,我国早在1994年制定的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 14882-1994),规定了12种放射性物质在各类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同时还有《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总则》(GB 14883.1)、《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氢-3 的测定》(GB 14883.2)等。

针对日本的核污染水排海之举,我国各项应对措施都在迅速跟进。海关总署已经在24日中午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当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 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这些都是为了保障民众安全的必要之举。所以,非理性的抢盐、囤盐行为,应适时停止。

群众争相抢购食盐的“抢盐大战”,表面上折射出的是民众对于突发事件的恐慌和无序,但是,其本质是媒体治理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抢盐事件”等类似事件之所以频频出现,主要是因为我们所在的媒体生态并没有天然的自净机制。一些似是而非的谣言,大多首先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小范围传播;而一旦被反复转发形成“病毒式”传播,引发公众恐慌情绪,危机传播就已经难以控制。谣言的四处传播,伤害民众心理,扰乱正常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这背后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此次“抢盐事件”发生后,各地媒体官方不断发布声明辟谣,占用大量公共资源,但成效似乎并不十分显著。

怎么破?

一是要强化公众的媒介素养。核污染水的排放,让公众关注到了辐射带来的环境问题,但是在什么样的暴露条件下会发生人体健康危害,仅局限于表面认知,往往人云亦云。这需要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和法律意识,形成有序参与的公民意识,强化社会公众的公共责任,提高公众抵御不良信息传播的自觉性,鼓励用户参与辟谣活动。

二是要强化媒体的及时正向引导。当前,媒体对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放的报道,没有在表明我方严正立场的同时,做好科学知识普及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诱发了群众的恐慌心理。且谣言发生后,权威主流媒体未能及时拿出令人信服的说法,一些自媒体平台又为了赚流量,刻意夸大其词,进一步加剧了危机传播的不可控性。

三是要强化媒体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危机传播的管控和治理,需要改变现有的自上而下的、单一主体、全能全控型的治理模式,力求转向一核多元、良性互动、合作管理的治理模式。结合新媒体的群众性特征,打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商对话通道,同时,在不良信息的传播的过程中设置“防火墙”,实施“过程控制”,并结合社会大环境及总体发展要求,实施“总体控制”。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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