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5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0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412,988.75 元,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94,5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301,946,455.00 股减少至 301,651,955.00 股,与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分配基数一致,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不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1,651,95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0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0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0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05 月 0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0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所持有的股票/所

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

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

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41 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6.41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伊戈尔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劳金山

  咨询电话:0757-8625689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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