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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和“忠诚铸警魂”活动,陇西公安交警盯违法、强查处,狠抓路面管控,加大一早一中一晚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连日来,各交警中队组织警力错时开展“两超一违一酒”交通违法百日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福星中队:11时27分许,执勤民警在高裴村道1公里40米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甘J2**94号轻型栏板货车的驾驶员魏某虎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魏某虎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12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首阳中队:19时许,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首阳镇二十铺村柯寨社有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经出警后现场核实:常某海酒后驾驶甘JJ***5号普通三轮摩托车情况属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常某海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9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巩昌中队:16时24分,执勤民警在G310线1655公里300米处执行勤务时,发现石某成驾驶车牌甘A8**19号重型货车疑似超载,民警随即将其检查。经过磅核实,该车实载67.2吨,该车核载25吨,超过核载质量100%以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驾驶人石某成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进行卸载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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