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财险公司发送了《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监管部门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应立即停止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关闭清理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持续监测已停止合作的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是否存在私自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制止。
砍头息,指的是高利贷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而平台搭售的保险产品价格远高于市面上常见的意外险,而保额也低很多,同时这些保险产品往往不通知受保者,是变相的“砍头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自监管要求保企排查与现金贷开展意外险业务通知后,很多借款用户开始投诉此前被扣保费的现金贷平台。其中,维信金科旗下卡卡贷和豆豆钱均遭大量投诉,涉及合作保险机构包括永安保险、众惠保险。
9月25日,陈女士在聚投诉上称,自己2019年4月3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平台(维信卡卡贷)和永安财产保险私自替她购买了意外险,保费为1199元。自己联系永安保险客服要求退还保险费,遭到了拒绝。
陈女士的投诉截图
陈女士的事件实际发生于4月3日,也就是银保监会财险部的《通知》下发前,被投诉对象为维信卡卡贷和永安保险。
在一些投诉平台上,关于现金贷平台搭售保险的投诉不在少数,以“搭售保险”为关键词搜索,秒购、惠花花、来分期、月光侠、暖薪贷等多家平台均被用户投诉在借款中被强制搭售保险,而且搭售的保险保费比市场价格高出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事实上,现金贷平台所搭售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针对借款人,仅保障借款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两项,保费数额对应借款金额多少而不同。在现金贷市场上,甚至出现不买保险就不能借钱的现象。这种变相的“砍头息”行为正是此次银保监会重拳出击的对象。
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通知》后,多家搭售意外伤害保险的现金贷平台已停止与保险公司合作,但与此同时,个别现金贷为“砍头息”谋得新出路,根据网友投诉显示,维信卡卡贷“砍头息”已由永安保险变为鸿飞担保。
9月20日,袁先生在聚投诉上表示,自己在维信卡卡贷上面借了两笔贷款,第一笔是在2019年7月15日借款4000元,信息显示扣除了保险费用,到账后在2019年7月23日就直接从他银行卡里扣除了399元钱。第二笔借款是在2019年9月17日里借了笔4500元,9月20日借款到账几分钟后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中金支付(鸿飞担保)从他银行卡里扣除了一个400元的费用,两笔借款共计扣除799元。
袁先生投诉截图
袁先生的两笔借款正好处于《通知》下发前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他的示例可以发现,维信金科的变相“砍头息”由保险变为了担保。
维信金科旗下产品问题不断
9月25日,魏先生在聚投诉上发帖称,维信金科旗下维信卡卡贷,还款日主动还款通道关闭,不让还款。第二天直接就产生了100元不知道什么费用。
魏先生投诉截图
同一天,范先生也在聚投诉上称24日位还款日自己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还款,第二天便发现需要多还100元逾期费用。
范先生投诉截图
事实上,维信金科旗下的维信卡卡贷、豆豆钱等产品除了高额逾期费用外还存在无法提前清贷、恶意收取逾期费、暴力催收等问题。
维信金科凭借贷款业务实现营收和利润大幅增长
上海维信荟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信金科)是一家线上消费金融服务商,于2018年6月21日在香港上市,主要股东包括马廷雄(持股37.91%)、廖世宏(持股21.65%)、廖世强(持股2.91%)、叶家祺(持股2.72)、胡泽民(持股0.55%),分别担任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旗下产品包括维信卡卡贷(额度0.3万-5万,月费率不高于1.73%)、豆豆钱(额度最高20万,最快当天放款)、星星钱贷(额度最高5万,等额本金,随借随还)。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三款产品定位不同,但主营业务均为现金贷。
维信金科官网披露的财报显示,2019年上半年总收入18.6亿元,较2018年同期12.7增长46.4%。经调整的净利润为1.93亿元人民币,较2018年的0.96亿元同比增长102%。 正是凭借现金贷业务,维信金科上半年营收和利润均大幅增长。
现金贷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的手段层出不穷,高利贷利润超高,使得一些公司利用监管的漏洞,在互联网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断变更名字,变换形式,铤而走险获取利润,要想杜绝砍头息等乱象,不仅要对细化监管方案,对网贷机构和保险公司进行管控,追根溯源,还要鼓励借款人根据合理需求去选择合法产品。
针对以上问题,我刊致电致函维信金科相关人员,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对于维信金科变相“砍头息”由保险变担保的行为,《商业观察》将会继续关注。(见习记者 曹亚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