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60多辆货车超载被扣一个多月,车主苦不堪言

“从9月7日至今车被扣已经一个多月了,其间跑了十几趟,交管部门就是不放行,坚持要顶格处罚。真怀疑我们遭遇了‘钓鱼执法’,被人做了局……”日前,今报接到鹤壁市多名车主投诉,称在林州遭遇了“钓鱼执法”,大家苦不堪言。

事情真相如何?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跟随车主跑腿帮忙。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张学军 于艳彬 通讯员 张晚璐/文图

投诉:货车超载被扣一个多月

据山城区石林镇时丰村51岁的王根林称,自家女婿购买了一辆前四后八自卸货车跑运输。9月7日晚上10时许,在安阳林州市东姚镇被交警追至两市交界处查扣,扣车理由是因拉石头超重。当时交警没出任何手续,就扣留了钥匙和行车证,并让驾驶员将扣留车辆停放在一加油站后停车场,答应第二天处理,说罚款500元即可放行。次日车主去了并没处理,只是让等着。

9日再去,通知扣留车辆已被交通局超限站开走,让车主找超限站处理。没想到,车主找到超限站后,他们又让找交警,就这样来回推托了一个多月。

和王根林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几十个鹤壁车主。

质疑:为啥当地没车辆被扣

据车主反映,当天扣了10辆车,第二天又扣了50多辆鹤壁大货车。从事发至今,鹤壁林州两地反反复复跑了十几趟,却迟迟未解决。

大家都是分期付款买的车辆,每辆车价值60万元,首付15万,每月需还款16000元,加上司机工资8000元,现在这样干耗着不处理,大家的损失就不说了,再过三四个月,车也报废了。车主为此苦不堪言。

车主们对记者说起之前并没有几辆鹤壁车前往林州拉货,后来,雇主答应交管部门由他摆平,才陆续有车来林州,每车每趟只需支付100元带车费,交由中间人送给辖区交警,大家就相安无事。即便偶尔被查处,交警处理,记6分、罚1500元及超帮(超出车帮)500元即可,期限不超过15天。如果让超限站处理,以前都是卸货、改型割帮放行,罚款由雇主支付。拉一次货,每车每天可赚1000多元,于是来林州拉石头的货车越来越多。但是这次要按超出部分每吨货物罚款500元、上限3万元处罚,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并非治超,只是为了罚钱。

“为啥当地就没车辆被扣?真怀疑被人做了局。”鹤壁车主如是说。

交警:超限车辆归交通局处理

众车主所言是否属实?

10月14日,记者来到林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东姚中队核实情况,当时该中队负责人外出,只有LX01276辅警一人在值班。对于记者提出的超限车辆处理问题,他称,市里会议说了,以后所有超限车辆都归交通局超限站处理。

当事车主问及扣在加油站后边的车辆为何被撬了车锁时,该辅警表示不知情,估计应该是车主不配合工作所致。当事车主追问道:“车都按你们的要求开到院里了,咋叫不配合?”该辅警对此避而不答,只说第二天车是交通局开走的。对于为啥到第三天才有人通知的疑问,该辅警让车主到交警大队或者交通局问,并表示,锁及所有东西都不在这儿了。

记者问道:“咱们光管扣车不管处理吗?”该辅警说:“政府不叫处理,嫌罚得轻,罚得轻不起作用。如果违章不解除,违法事实没有处理,可以一直扣着,想从轻处理就去超限站,那里会过秤,查查到底超限多少。一次行政违法,只处理一次,交通局罚了,我们这边就不罚了。”

超限站:“不是我扣的不清楚”

当天,记者和当事车主又赶到林州市合涧公路超限检测站了解车辆情况。在等待负责人的过程中,记者通过和该检测站李姓门岗聊天得知,这儿扣了60多辆车,都是外地的。本地的也有,有辉县的、林州的,都是按之前的老办法处理过了(卸货、改型割帮放行,罚款由雇主支付)。他还表示,超一吨罚500元,就算超载70多吨,最多也就罚30000元。如果超载加改型,处罚就是一个超载、一个改型,两样都罚。

事情真的如李姓门岗所说吗?超载一吨罚500元是谁规定的?林州市交通局流动治超大队兼林州市合涧公路超限检测站宋姓负责人对此表示,现在是超载一吨罚500元,改型罚5000~20000元,看情况定,超限的处罚上限是30000元。罚款和消除违章恢复原状是两码事。这是按照《公路保护条例》30000元顶格处罚的,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他们也有裁罚权,顶格处罚是市政府和公安、交通联席会议所定。因为超限车辆太多,处罚太轻的话,起不到震慑效果。

记者就车主怀疑只查外地车一事问道:“据了解被扣车辆多数是外地的,本地车好像不受这个限制?”宋姓负责人明确表示:“对所有车辆都是一样处罚。这些是110移交过来的,我们就去把违法车辆给强制扣回,更多细节不清楚。”

在当事车主问及为何扣车任何处罚手续都没开,扣车单、扣车证明都没有时,宋姓负责人说:“我们这儿都有手续,交警把车移交给我们,把车扣回来,有现场笔录。查到电话的话也会通知车主,具体怎么通知因为不是我扣的不清楚。至于市里文件,得去太行路121号交通执法所跟领导要。所里罚钱之后把车恢复原状就放行,改型要看是第几次违法,一年内超过三次的话就吊销营运证了。”

回复:交通执法所向领导汇报一周后拒接电话

林州市召开联席会议,该文件具体如何规定?

当天,林州市交通局执法所办公室邢主任听记者表明来意后表示,媒体采访需经林州市委宣传部或交通局领导同意方可,后经该市宣传科协调,邢主任称会向领导汇报,与公安交警协商后拿出一个处理办法,但未提供市里联席会议相关文件。

21日记者一天拨打了8次邢主任手机,均呈通话后却无人接听状态。

10月29日,车主再次打来电话称,其间,他们又去一次,交管部门坚称必须接受顶格处罚,外加5000元的车辆改型费用,否则不予放行。他们为此一筹莫展。

■律师说法

公民应依法驾驶,行政部门应依法行政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首先,遵法守法、不超载超限运输,是车主应当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不管公安或交管部门是否查获处罚,车主都应当引以为戒,尤其是无锡桥塌案件刚刚发生不久。

其次,对于公安交管部门来说,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扣车要出手续、罚款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禁止钓鱼执法、随意执法,如果车主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转自: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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